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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给我的保证,我能拿去公证吗?保证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保证人以保证书、保函等形式单方作出的保证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10月1日实施)及有关规定。 与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并以自己的名义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在公证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 本人咨询或查询所申请公证事项所需材料,到公证处领取或网站下载相关证明表格。 2 持相关证明和表格、信函到相关单位开具证明或办理相关手续。 3 携带相关材料到公证处申请公证或通过在线办证通道申请办理。 4 在约定时间内领取公证书或申请通过快递送达方式领取公证书。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注: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保证书公证处都会给予公证的,要看保证书的内容定,如果是关于财产的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关于人身关系的保证,如:“不许离婚”;或者“离婚需要赔偿”等内容是无效的。因为法律规定婚姻自由,此保证书违反了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这些情况下,公证处是不会受理此类保证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