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公证改革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力推进公证体制改革

tpx3.jpg

      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公证改革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力推进公证体制改革

     

2017年9月26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公证改革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我省公证体制改革工作形势进行再把脉、再会诊,对公证体制改革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公证体制改革责任进行再具体、再压实。厅长王文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按期完成公证机构体制改革机制创新任务,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王文海厅长指出,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司法部高度重视公证体制改革工作,司法部张军部长强调:公证改革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以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下大决心、下大力气,加快推进公证工作改革,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熊选国副部长强调:要切实增强推进公证改革的执行力;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公证改革的决策部署;要落实一把手责任,年底前没有完成任务的省份,司法厅(局)一把手要向省政府和司法部写出报告、说明原因;要尽快制定改革推进方案,按时推进工作落实;要加大督察力度,以此作为深化公证改革、推动公证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及时发现解决改革中的问题;要抓好用好典型,以典型来示范引导,带动公证改革工作。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许甘露批示:公证改革工作是司法改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对待,尤其是在造假、人情多的地区和环节上,要通过改革工作提升公证公信力。在司法部召开的部分省份公证改革工作座谈会上,包括河南在内的大多数省份都表示10月或11月底前坚决完成改革任务。目前,距离11月底仅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时间紧、任务重,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增强推进公证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观望、犹豫、等待心理,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如何加快改革步伐上来,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司法部和省厅的决策部署。

     

王文海厅长要求,要全面落实我省的实施意见。省司法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与中央四部委《意见》相比,一是对改制中如何设立事业单位作出明确规定。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内设科(股)室的公证机构改为事业体制时按规定程序报批新设事业单位;城区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原则精简后合并设立,由省辖市司法局直接管理;性质不明的公证机构统一明确为事业体制。二是分别明确省辖市城区公证机构、县(市)公证机构所需事业编制配备数不少于20名和5名。三是为保证改制后公证机构达到法定执业人数,做到公证业务不断,设立2—3年改制过渡期,由司法行政机关指派本部门具有公证员执业资格的在编人员,到改制后的公证机构担任公证员,过渡期内被指派人员原身份及人事关系维持不变,执行公务员待遇规定。四是明确了公证机构改制中的资产、档案承接。五是落实事业体制公证机构用人“六自主”权利(即:自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自主设置岗位标准、自主确定岗位类别和比例、自主确定专业技术人员主辅系列岗位、自主确定岗位设置方案变更、自主决定聘用人员)。六是对公证机构建立健全法人财产制度和执业保障、分配机制、社会保障机制等提出明确要求。我省《实施意见》明确了公证机构改制中所需事业编制配备数、资产承接、公证机构用人“六自主”等具体政策,为改制后的公证机构长远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重视支持;要参照省厅做法,结合地方实际,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改革方案,争取更多优惠措施。

    

王文海厅长强调,要不折不扣完成全省公证改革各项任务。要强化对改革的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认真履行推进改革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公证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位局长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公证改革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自始至终把推进改革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要尽快制定改革推进方案,尽快与编制、财政、人事等部门联合出台具体方案,列出任务清单、工作台账和责任主体,细化每一项工作措施,明确具体工作路线图、时间表,倒排工期,按时推进工作落实。要强化督查问责,省厅已经建立“公证改革进展督察机制”,从8月开始,要求各地每15天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和落后的地方,将加强督查和协调力度。对改革推进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将向当地党委、政府发出督办函,并派出专人督促问效。对11月底前未如期完成改革任务的,将严格履行干部协管职责,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干部调整建议。各地也要参照省厅做法,强化督查问责,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改革任务全面落实。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石英对《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副巡视员胡俊峰主持会议。在郑的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厅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处、黄河公证处全体同志和郑州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法律服务业工作管理处全体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除郑州外的省辖市司法局班子成员,省直管县(市)、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分管局长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推荐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取消
技术支持: 南阳市开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首页
  • 电话
  • 留言
  • 位置
  • 会员